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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胜诉·宁夏】政府依据《评估单》所作的《赔偿决定书》一定合法吗?
发布时间:2023-08-18


主办:逄璇律师  北京华骏律师事务所


案情介绍


宁夏平罗王先生的房屋因某国道改扩建项目被纳入征收范围,因补偿过低,王先生一直未能与镇政府就安置补偿事宜达成一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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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,镇政府在没有职权的情况下强制拆除了案涉房屋,该强拆行为现已被法院确认违法。针对被拆房屋的价值,住建局单方委托评估公司进行评估,评估公司出具了《评估单》,后镇政府依据该《评估单》对王先生作出《赔偿决定书》。


逄璇律师·观点


经过分析,该《评估单》违反相关评估规定,其并非一份完整的评估报告,缺少很多必备要素,甚至没有记录评估方法。再结合项目情况,镇政府应当依据《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》以市场价值对王先生进行赔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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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庭审过程中,镇政府称此次评估是以市场法评估,而我方结合以往办案经验、宅基地上房屋评估操作经验以及镇政府所提交的证据,指出该份《评估单》不可能是市场法评估,而是以成本法评估!《评估单》作出的评估方法严重违反法律规定,不宜作为赔偿依据。


案件结果


经过审理,法院采纳了逄璇律师的代理意见,认定镇政府所依据的《评估单》是以成本法为评估方法作出,而非镇政府所言市场法。在判决中,法院亦明确表明要以市场价格进行评估鉴定,政府作出的赔偿决定主要证据不足,依法撤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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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提示


不要看到所谓的《评估单》、所谓的《安置补偿方案》就以为征收合法,被征收人若觉得依据《评估单》、《安置补偿方案》所作的补偿过低,请及时咨询律师,切勿贻误时机。






对每一份委托一视同仁,对每一个案件负责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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